男子逆行“闯卡”上演“疯狂赛车”
“我今天是来投案自首的,是我一时头脑发昏,干了这样的蠢事,真不该啊!”3月25日,在交警三中队大厅,驾驶人曾某追悔莫及地说。
让我们一起来认识下
这位胆“肥”的司机
3月18晚23时30分许,城区三中队指导员丁军带领中队人员在城东街道农贸城前路段设卡查酒驾。
凌晨0时47分许,在一排排队等待交警检查的车辆中,一辆号牌为浙JD61Z9的白色轿车,在还未到检查点时,突然急刹车,不顾后方驶来的车辆,强行掉头,准备逆向行驶往反方向逃窜。卡点检查人员见其要闯卡逃逸,马上上前令其停车接受检查,可驾驶人拒不服从交警指挥,不但没有停车接受检查,反而加速逆向行驶闯卡逃避检查。
经查询,该浙JD6***车主曾某,33岁,江西省乐平市人,民警通过“天眼”发现驾驶人就是车主本人,但在联系时,他的手机却关机了。当日民警通过天网调取该车行驶轨迹,最终在山头赵工业区将闯卡轿车查获。
3月25日,曾某到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投案,承认了当时自己开车闯卡的违法事实。
据曾某本人在公安机关所述,当时他驾车准备从温岭返回泽国,在行驶至城东街道农贸城前时,发现前面有交警设卡,因车辆有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而且有被扣车的记录,怕会被交警再次查扣车辆,所以一时冲动就闯卡逃逸。
曾某因涉嫌阻碍执行公务,被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阻碍执行职务的相关处罚
1、情节较轻的,处警告;
2、情节一般的,处罚款二百元;
3、情节严重的,根据案情,按三档处罚:处拘留五日,可并处二百元罚款;拘留七日,可并处二百至五百元罚款;拘留十日,可并处二百至五百元罚款;
4、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情节严重:
1、带头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2、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恶劣的;
3、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造成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损失的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面对交警设卡查酒驾时
酒驾者逃逸、闯卡、暴力抗法等行为
常有发生
驾驶员为了逃避检查
采取闯卡、冲撞等过激行为
最终导致违法行为升级
最后,再次提醒大家
遇到交警执行任务
全力配合执法
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敬畏法律,敬畏生命
遵法守规,文明出行
来源:温岭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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