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听闻女友与他人喝酒?打伤他人获刑五个月
听闻女友与他人喝酒,醋意大发
琼中一男打伤人获刑
琼中一名男子酒后听说自己的女友在与别人喝酒,醋意大发,打伤他人。日前,该男子一审获刑五个月。
检方指控,2011年4月27日中午和晚上,邓某都在同村的管某家喝酒。同日23时许,邓某酒后出来在小卖部买烟时听说女朋友阿芳(化名)在琼中县某镇小学旧教学楼二楼跟男子邱某等人在一起喝酒。
邓某听后很生气,马上骑着摩托车往小学旧教学楼奔去,到达现场后,邓某发现女友阿芳与7、8个人围在一起喝酒,他将酒桌掀翻,并把阿芳叫回家。
回到家后,邓某因此事跟阿芳和父亲发生争吵,遂从家里跑出来叫上管某一起去殴打邱某等人,但管某说再叫多些人去。随后,邓某独自再次来到小学旧教学楼,他冲上二楼后发现房门关着,便用力敲打房门,邱某出来叫邓某不要闹事,两人扭打在一起,接着邓某用力把邱某压在地上,两人同时摔倒在地,造成邱某脸部受伤。
经鉴定,邱某系面部损伤,已构成轻伤。经法院调解,邓某和邱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邓某赔偿对方经济损失2000元。
法院认为,鉴于邓某表示自愿认罪,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2000元,得到被害人谅解,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
近日,邓某因故意伤害罪一审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 □王忠新